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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作案特点 微信交友被拍裸照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10-31
  女孩阿云(化名)通过微信认识了男子何某宽,恋爱不成又分手,但对方竟以散布裸照要挟,索要20万。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宗涉嫌敲诈勒索案件。   今年5月中旬,今年23岁的云南男子何某宽,通过微信认识了东莞女孩阿云,很快两人谈起了恋爱。何某宽假称叫“李楠”,四川人。爸爸在东莞做房地产生意。   交往期间,何某宽用手机对阿云拍摄过裸照。阿云说,当时只是拍来玩。事后她要求“李楠”把照片删掉。但他说,手机坏了,里面的照片都没有了。阿云当时相信这个说辞。   6月初,两人因感情问题分手了。恋爱期间,何某宽拿了阿云一笔钱,还有一部苹果手机。阿云要求何某宽归还之前的两万多借款。   6月20日,阿云收到了何某宽的微信。何某宽以在网络散播其裸照相要挟,向阿云勒索20万元。阿云大吃一惊,经过讨价还价,何某宽答应降低为5万元。随后,两人约定了给钱的时间和地点。   7月1日凌晨,何某宽来到约定的东莞某酒店时,被埋伏在此的便衣抓获。当日,何某宽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月12日被逮捕。   昨日的法庭上,何某宽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称家中还有年迈老人需要赡养,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本案将择日宣判。   警方提醒   微信交友要保持警惕   警方提醒,使用微信交友时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见面,若见面,见面地点最好在繁华场所,并注意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时,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上当受骗。如果权益受到了侵犯,应当及时报警。   作案特点   1.作案方式:嫌疑人均通过微信搭讪、结识事主,通过手机聊天逐渐骗取事主的好感和信任后,将事主约至指定地点见面,伺机进行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2.作案时间:两抢类案多选择在晚上,其中23时和凌晨1时较多发。盗窃、诈骗类案件时间均为随机。   3.作案对象:事主多为喜爱上网的年轻男女,喜欢追求新鲜事物。   4.案件特点:1.以看电影名义约出;2.以开房间聊天的名义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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