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寻求反垄断规制 |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04-19 |
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知识创新与垄断规制: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本次论坛围绕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发展问题、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规制问题、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创新与反垄断法内控机制的构建问题、反垄断法第55条的相关问题、知识产权创新与反垄断规制、标准、专利等问题进行研讨。
据介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等十余所院校的学者,与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官员和专门从事互联网行业竞争法律实务的律师,组成了本次高峰论坛的专家团,做了相关主题报告。奇虎360、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高通公司、三星电子等国内外多家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有关技术服务商,作为企业界代表在论坛上介绍了互联网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动态。
本届人大反垄断高峰论坛分为四大议题,各位专家学者都做了非常精彩的发言,分享了美国和欧盟对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反垄断审查等国内外著名案例,探讨了“互联网开放平台”、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同时,与会人士就广东高院将于4月18日公开审理的“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进行了广泛的关注与探讨。奇虎360公司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提起反垄断诉讼,并索赔达1.5亿元人民币。
在互联网领域,创新与垄断的矛盾如何求解,众专家从法律和政策方面纷纷建言。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国斌指出,中国允许互联网创新时犯错,但是不允许不发展。互联网本身是最具创新能力的行业,互联网的发展,由于其开放性、安全、个人隐私等一系列问题不可忽略。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表示,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目标之一,在反垄断规制过程中,消费者利益永远是永恒的话题。在国外的反垄断案件中,消费者利益的考量也是他们在执法案件中进行考量的关键因素。他呼吁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各界重视用户的利益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表示,互联网产业是不断发展的,无论如何管理、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其核心是要让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而发展的原动力是创新。因此,一定要保护创新。企业作为主体,是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国家在立法和制定反垄断法的过程中都要考虑这一基础因素,要使企业、行业发展、使创新有动力、同时保护企业的权益。
作为中国领先的互联网免费安全服务提供商,奇虎360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在论坛中表示,360一直以来重视保护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和产品创新改变了互联网,开创了互联网多个第一。
周鸿祎指出,近十年西方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得益于反垄断执法,只有打破互联网垄断,才会有创新空间,才会有互联网的进步,才会建立起健康的产业链。他希望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充满竞争,有利于创业者的技术和产品创新。
周鸿祎表示,360在创业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困惑:第一,360查杀流氓软件、打击木马等,有利于用户,但断了其他厂商的财路,因此遭遇到各方的打压;第二、当前互联网行业创新不足,抄袭成风;第三、垄断势力依靠强行捆绑进行推广,创新空间遭到压制。
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表示,学者应与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展包括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反垄断规制在内的各项研究,为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此次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汇聚了国内知名的反垄断法专家、反垄断法执法官员及实务界的律师代表、企业家,与会嘉宾积极建言献策,就互联网行业创新与垄断规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就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发展以及保护网络用户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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