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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让侵权成为移动互联网的隐患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03-23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不断普及,以苹果应用商店为代表的移动应用商店里的应用软件开始不断渗透进人们日常的数码生活,随之而来的频发的移动互联网络盗版侵权行为不仅令作家头疼,也令游戏、音乐等文化产品创作者防不胜防。   国内音乐人声讨百度音乐下载侵权之事早已不新鲜。而早在几年前上海举行的游戏开发者大会中国站(GDC China)上,美国旧金山Ngmoco公司副总裁艾伦·于就曾指出,移动互联网上的盗版问题是一大隐患。据悉,Ngmoco公司的多款游戏在发售之后第一周内的盗版率高达50%至90%。   被盗版伤害的还有游戏产品的独立开发者。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次游戏开发者会议上,独立开发者斯托尔克说自己在着手创作游戏之初根本没有想到他的劳动成果会被人盗窃——至少不会像他现在所知的这样厉害。据称,他在苹果应用商店里每卖出一份游戏下载,就有24个盗版拷贝被下载。更令他痛心的是,他在苹果应用商店里的正版售价才不过1.99美元。“他们偷走我的游戏,只是为了省1.99美元。”这样的遭遇让他非常伤心。   苹果公司的数据显示,目前,苹果应用商店里已经存在超过55万个应用。而其最大的竞争对手——服务于谷歌安卓系统的应用商店(Android Market)上的应用也达到了40万个。那么如此数量级的应用,是否都拥有合法的版权?合法的版权方们是否都拿到了应得的收益?   据了解,目前国内版税收入过亿元人民币的作家不超过10人,绝大多数作家在收入上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甚至单靠版税无法维持生计,其中,盗版则是困扰作家的最大问题。《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认为,如果不能有效地杜绝网络盗版,将对中国文化产业造成巨大冲击。而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来自文艺界的知名人士同样对网络盗版现象进行了猛烈抨击,并呼吁国家应该加快立法进程,加大对各种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在《修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提案中认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明显滞后。在过去20年中,仅有的几次修改无法满足近年来互联网大发展之后面临的数字版权保护新问题,日益猖獗的侵权盗版正在对文学、音乐、电影、摄影等文化产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的确,盗版于文化产品的创作者个人而言是精神和利益的双重损害,于文化产业而言则是打击原创、鼓励复制,是对国家和民族文化创造力的严重伤害。希望苹果公司侵权案件的进程能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范例。一方面,警醒企业自身重视并承担起对版权保护应有的监管义务,让企业意识到对于网站存在的所有“点击下载”的盗版行为,企业有必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立法者来说,面对移动互联网对于版权侵犯的新情况,也应该尽快改变目前网络服务提供商仅仅只承担发现侵权作品后删除责任的现状,而应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应当承担起核准版权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各种正式出版的作品,如果没有有效版权证明就准许上传,就应被视为“应当知道”是侵权作品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总之,找到一条既能保护创作者版权,又能维护文化的自由健康交流,并能促进文化产品繁荣的平衡之道,是促进移动互联网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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