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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要网购失去本质变成"罔购"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03-15
央视发布3·15消费投诉榜显示,网络购物高居榜首。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与描述不符、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买到假货后商家消失无法维权、团购规则或服务随意变更、网络购物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等。   网络购物方式的出现,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大创举或贡献。人们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电脑实现购物,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尤其工作、生活节奏快的城市居民,网络为他们节省了大把时间、免去了出行的烦恼。因此,网络购物一经问世,即大受青睐。如今,它成了相当一部分家庭的主要购物方式(一日三餐的“菜篮子”除外)。   网络购物给市民带来的便捷以及实惠,使它很快被认可,风行一时,网购成了“旺购”。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网购的弊端逐渐显现。由于不是面对面的直接挑选商品,颜色、质地、品质、档次、标准、价格等容易出现偏差。原因不外两方面,一是网络商家生意火了之后信誉之弦松了,以次充好;再则,如衣服、鞋子类的商品,只有亲身试过才能选到最适合自己的,只看尺寸、型号是不够的。   而一旦出现消费者与网络商家之间的纠纷,由于网购方式不像传统购物方式一样,有商场、有发票、有当班导购员、有收银员,出现问题可找到事主,网购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时,很难取证,以致尽管向消协和质监等机构和部门投诉,往往胜算不大,只好哑巴吃黄连。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需要时间检验,经得起时间检验才会最终取代旧事物,被人们接纳。在互联网时代,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成为必然趋势,网购的备受青睐足见一斑。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正逐渐成熟,而网购却还需要多方面的完善。   如何做到网购的规范经营?首先,要完善网购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让受理投诉和日常监管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约束网络商家的行为;第二,网络商家必须加强诚信意识和信誉意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能因一时生意火爆而头脑发热、急功近利,最终自毁长城,使业已形成的“旺购”变成让人摸不着头脑、带有蒙蔽和欺骗性质的“罔购”;第三,作为消费者,网购之前要先了解欲购商品的档次、品质和价格,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事后纠缠。对消费者来说,这也是自我保护之举。   无论如何,网购方式只会越来越旺,不会消亡。问题在于,网络商家必须有保护网购品牌的意识,配合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从自己的衣食父母消费者的角度,守法、诚信经营,并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不能一推了之。无视消费者的权益就是对自身品牌的糟蹋。   网络商家切记,千万不要让网络从目前红火的“旺购”变成尴尬的“罔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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