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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电子商务师考试时间及相关通知说明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03-22
 根据《2012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11)900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便于各单位工作安排,现将培训、鉴定工作中的有关操作事项说明如下:   四、上述申报、付费截止日期是按照《2012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的文件精神确定,拟参加上述统考鉴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请于相应的申报、付费截止日期前(含)缴费,并于准考证领取日当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集中领取准考证。当日因故未能领取准考证的单位和个人,可在下一个工作日于上述时间上述地点领取。   五、考试过程中,需用到的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不作限定,但是带计算器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具有图像功能的计算器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   六、自2012年起,高级营销员(中级/四级)等4个职业等级退出鉴定公告,不再组织新申报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相关鉴定补考工作,按有关规定及补考申报情况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记载的培训类别、培训项目、培训层次等开展培训活动。其中,列入《2012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的职业(工种),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可按要求,组织学员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未列入《2012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的职业(工种),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必须告知学员,培训后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机构可在培训结束后可自行组织考试,颁发学校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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