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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邮件评判标准应是用户喜欢与否

来源:email100.com 时间:2012-09-12
2012年9月12日下午,反垃圾信息年会开放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 本次开放论坛由中国邮箱网创始人张羽总经理主持,网易、腾讯、新浪、搜狐、TOM邮箱服务提供商代表、灵动、厦门银禾、webpower邮件营销企业代表,以及智联招聘自建服务器邮件营销企业代表列席参加。 在开放论坛中,各家服务提供商代表分别对垃圾邮件的原有定义进行探讨。对于“用户许可”与“用户喜欢”两种方式定义垃圾邮件做出诠释。 腾讯邮箱服务提供商代表林晋表示对于邮箱服务提供企业来说,在实际的工作中,其实有一些时候即使用户许可的邮件也同样会受到举报。例如,在去年团购信息火爆的时期,用户甚至会对我们把团购服务商发到用户邮箱的邮件判定为垃圾邮件而不满。用户会说,原价几百元的产品现在几十元了,邮箱竟然把这些“好”的信息判定成垃圾邮件了。 因而,在实际的邮箱服务提供过程中,用户将什么形式的邮件判定为垃圾邮件更多的是取决于用户是否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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